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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956
名称 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4、5、7层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01-07
挂牌结束日期 2016-01-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位    置 面积(㎡) 第一年年租金(元) 保证金(万元)
1 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4层 1215.7 379299 20
2 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5层 1215.7 437652 30
3 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7号7层 1215.7 437652 30
租赁标的现状均为空置,租赁标的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规定等
1、租赁期限:10年;
2、租赁用途:办公;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
4.租金递增方式:每两年递增6%(即第一年、第二年不变,第三年递增6%;第三年、第四年不变,第五年递增6%,以此类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5、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租金,即“押二付一”,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冲抵租金。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企、事业单位,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证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五、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面积与位置以实地看样为准;
2、承租方负责招租范围内消防、公共环境卫生、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维持公共秩序;
3、承租方不得转让出租房、不得从事污染环境,制造噪音等经营活动。不得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及孔明灯等类似引起火灾的物品;
4、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并无条件服从业主的管理和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5、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房内的装修归业主所有;
6、竞租方应作出详细的承租经营方案,方案包括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按时缴交租金等费用、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服务态度、服从管理与业主合作等内容)、经营内容、经营策略和管理办法等;
7、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若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租金的3倍违约金;
8、其他须承租人接受的承租条件见《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26  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