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3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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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第11层房产及配套的地下1层82#、84#车位招租 |
挂牌价 | 7.1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4-2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5-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第11层房产及配套的地下1层82#、84#车位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710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季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2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楼层总数:30层,所在楼层:第11层及负一层,第11层房产建筑面积1816.06平方米,配套的地下1层82#、84#车位建筑面积合计70.98平方米,简单装修。合同期内,租金按租赁物现状计算,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以上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仅限办公使用且需满足有关部门对环保(含噪音)的要求。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境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无不良信誉、违法违纪及与出租方过去未发生合同纠纷等。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租赁标的物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转租,承租方享有1个月装修免租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和物业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租金按季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45个日历日的,承租方除应缴纳所欠租金外,还应支付本合同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5%赔偿出租方,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5、出租方仅提供标的物给承租方经营使用,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承租方自行依法依规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租赁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对经营方面的要求,若承租后发生因环保(含噪音)等其他问题导致无法经营要求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