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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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路9号碧湖居公寓1743单元(建筑面积约100.5㎡)招租 |
挂牌价 | 0.8万元 |
保证金 | 0.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4-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5-02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阮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7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格: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约 (m2) |
第一年月租金(元 )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路9号碧湖居公寓1743单元 |
100.5 |
8000 |
5000 |
租赁物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该租赁标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路9号碧湖居公寓1743单元,租赁标的无产权证,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17年4月14日,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租赁用途、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等:
1、租赁用途:居住。
2、租用期限:2年。
3、租金递增方式: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每季度租金于当季首月10日前支付。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1、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
2、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人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3.其它费用:水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承租人必须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方须守法,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2、承租方需遵守“大楼物业管理规定”,并按物业管理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3、承租方不允许拆改原有的房屋结构,若需内部装修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出租方不提供免租金装修期;
4、租赁期限二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房屋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期满日收回,若逾期不归还的,承租方应按约定租金的3倍支付;
5、租金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
6、租赁标的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7、其他承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六、其他约定
1、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竞租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2、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本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七、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八、公告期限:2017年4月13日—2017年5月2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九、联系人:阮先生、扶女士、张先生
电话:0591-87315276、87845911、87855200。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