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5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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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6号楼14层1701室 |
挂牌价 | 36.45036万元 |
保证金 | 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2-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情况:
租赁标的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6号楼14层。现有简单装修。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状态 |
首年年租金(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6号楼14层1701室 |
249.66 |
空置 |
364503.6 |
2 |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押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证载用途):写字楼, 不得用于经营餐饮业,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租赁期内首年1个月装修免租期;
4、押金:首年1个月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当日缴交;
5、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按季支付,次年起租金按半年支付,每期租金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5日内交付;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租金与第四年一致。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或者纠纷的不能参加竞租;
6、承租方为法人的(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其法定代表人对本《房屋租赁合同书》项下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全部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物业管理费:29999.2元/年,物业管理费按房租支付形式一并结算,由出租方代承租方向物业公司支付,由承租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5日内交付给出租方,物业管理费按实际支付金额发票为准,公共区域电费按面积比例进行分摊,多退少补。免租期内承租方仍需缴纳相应物业费用。承租方应自行缴交水、电、气、有线电视、取暖费、网络费及公共区域用电等所有费用。承租方同意公共区域用电费用按面积比例计算分摊电费,以物业提供的电费凭据为证向物业缴纳。
2.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标的。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若承租方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分割、混租、与他人调剂交换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房屋押金不予返还。
3.承租方应按时缴纳房租,若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经过多次催交逾期超过七日的,出租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及使用权。
3.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4.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消防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承租区域内的消防、环保、安全、保安工作,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过错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6.其他必须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五、特别提示:
1、竞租人递交本项目竞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八、公告期限: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