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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7706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10间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8-17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9-0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1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1#店面

22.94

2.76

2

标的2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2#店面

22.32

2.16

2

标的3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3#店面

22.32

2.76

2

标的4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4#店面

22.32

2.76

2

标的5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5#店面

22.32

2.76

2

标的6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6#店面

22.32

2.76

2

标的7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7#店面

22.32

2.94

2

标的8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8#店面

22.32

2.9496

2

标的9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09#店面

16.74

2.04

2

标的10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10#店面

23.89

2.76

2

注: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1#楼1层。租赁标的为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名下资产,产权明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12251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闽国用(2012)第00060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店面号以一层东头至西头按1#至10#标识。

(2)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为大约数,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

(3)租赁标的目前均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1年10月31日,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可从事餐饮、食杂、小五金、钻探材料等。不得从事有噪音、有污染的行业及娱乐业、住宿服务业等以及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5首年年租金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年租金底价。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3个租赁年度(含第3个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当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9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押金(不计利息)。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竟租。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

5、承租期间因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治安、卫生、城管、税收、水、电、气、电信、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标的。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标的,承租方转租第三人须报经出租方确认同意,且转租第三人须同意原租赁合同已约定条款内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标的。

7、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8、租期满后租赁房屋上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不退还押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定。

10、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书》。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五、竞价保证金:每个租赁标的竞价保证金均为人民币2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书》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