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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1521
名称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18号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7-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8-0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27063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18号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保证金(万元)

1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号店面

98

64680

5

2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2号店面

56

36960

5

3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3号店面

50

33000

5

4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4号店面

37

24420

5

5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5号店面

50

33000

5

6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6号店面

72

47520

5

7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7号店面

72

47520

5

8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8号店面

54

35640

5

9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9号店面

28

18480

5

10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0号店面

24

15840

5

11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1号店面

62

40920

5

12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2号店面

46

30360

5

13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3号店面

33

21780

5

14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4号店面

65

42900

5

15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5号店面

58

38280

5

16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6号店面

73

48180

5

17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7号店面

251

165660

20

18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12号楼18号店面

268

176880

20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产权证尚未办理。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经营内容合法。不得经营超市、百货、便利店,不得经营娱乐业、加工业、废品收购、动物医院及国家规定的校园周边限制经营的项目等。其中标的14-16楼下为消控室,无设置厨房上下水,不得经营餐饮等。

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权参与竞租)。

、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享有免租金装修时间一个月。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消防许可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需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经营。

11、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4、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12月29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270630、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