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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730
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中信广场住宅及车位租赁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12-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6-12-3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许小姐
联系电话 87826148
地址
发布机构
租赁方案
 
一、拟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1、产权现状:中信广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9号、31号。拟出租的14套住宅及地下一层12个车位如下:
序号 房产 单位 建筑面积
1 29#23D 112.92
2 29#20D 112.92
3 29#20F 149.47
4 29#23E 121.27
5 31#16D 112.92
6 31#16G 112.92
7 31#21B 121.27
8 31#20C 112.92
9 31#20E 121.27
10 31#20G 112.92
11 31#21C 112.92
12 31#28C 121.81
13 31#28D 112.81
14 31#20D 112.92
序号 车位号 单位 建筑面积
15 45# 45.51
16 46# 45.51
17 47# 45.51
18 60# 45.51
19 65# 45.51
20 66# 45.51
21 67# 45.51
22 70# 45.51
23 71# 45.51
24 73# 45.51
25 74# 45.51
26 95# 45.51
 
    2、实物现状:简单装修。
二、出租原因、拟出租用途、出租期限
1、出租原因: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2、出租用途:住宅使用。不得用于餐饮、酒吧类经营,不得转租。
3、出租期限:1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赁保证金、租金收缴办法及有关税费
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每月2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六十日的,承租人还应支
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且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治安费、有线、电话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承租方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分公司),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的企事业单位。
(2)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五、招租价格
厦门中信广场房产按照不低于30元/平方米/月(约3300元-3800元/套/月)、车位450元/个/月的租金标准对外公开招租。
六、招租方式
  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物业现场公告招租。
七、风险提示
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