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5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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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津泰新村13座11号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2-12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津泰新村13座11号店面 |
76.65 |
13420 |
50000 |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津泰新村13座11号店面,楼层总数:七层,所在楼层:一层,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仅限服装业、金融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3420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二租赁年度起(含第二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项目免租期:项目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5日内交付出租方。
9、合同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3个首年月租金作为合同押金。合同终止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承租方将钥匙交还出租方,出租方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2、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1月16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房屋租赁合同书》等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