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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1990
名称 福州市鼓屏路73号第二、三层房产整体招租
挂牌价 41.77万元
保证金 26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8-05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8-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屏路73号第二、三层房产整体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1.77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缴纳,于每月10日前结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屏路73号,楼层总数:7层,标的所在楼层:第2、3层。面积约870.02平方米。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9年8月31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餐饮、污染、噪音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6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标的在装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文化、消防、环保、卫生、工商、城管、税务、劳动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11: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