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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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2座(5号楼)底层3间店面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1-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2-1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2座(5号楼)底层3间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名 称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2座(5号楼)底层约38平方米房产 |
约38 |
1140 |
4000 |
2 |
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2座(5号楼)底层约123平方米房产 |
约123 |
3690 |
10000 |
3 |
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2座(5号楼)底层约6平方米房产 |
约6 |
180 |
6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大院5号楼,楼层总数:8层,所在楼层:1层。租赁标的1-3: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且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以上标的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餐饮、娱乐、住宿酒店、汽车美容、仓库(因租赁标的门口系院内行车主通道,不宜停车装卸货)及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禁止产生噪音与不良卫生,影响楼上民宅生活的一切经营活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3、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4、租赁期内,如遇大院改造拆迁,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应在终止之日规定的时间内移交本租赁标的,并退出管理区域;
5、租期满后,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6、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8、承租方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产权证、营业执照)。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1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