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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1658
名称 世纪明珠3#-4#楼连接体1层6#、7#店面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7-29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7-2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8502092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

世纪明珠3#-4#楼连接体1层6#、7#店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下称《公告》)。本《公告》适用于出(招)租人、竞租人和承租人。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租赁标的物: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245号世纪明珠3#-4#楼连接体1层6#、7#(晋北店6#、7#,现门牌号:晋安北路4-4、4-5)店面,租赁面积为59.4㎡。

租赁标的物属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属清楚。

二、租赁期限和底价

租赁期限为2年,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7年  月  日止。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8200元/月,租金按月支付。从第2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递增2%。

  • 租赁用途:商业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负责每月按时全额支付租赁标的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水表、电表、通讯设备等属于出(招)租人所有,承租人应负责维修。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并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竞租人(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竞租人是企业法人的,报名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竞租人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参与竞租前需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

五、竞租人(承租人需接受的基本条件

竞租人通过公开竞租方式,取得承租人资格后,需接受的基本条件包括:

1、承租人应严格完全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承租人应在每个月  日之前交纳当月租金,租金以转账方式交纳。超过上述时间交纳租金的,应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未交纳租金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壹个月未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及其室内装修。

3、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需要政府批准的各类手续(租赁标的物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六、竞价方式:信函密封报价

七、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20日上午9点。

八、竞价登记手续

1、有意参加竞租者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竞价资格相关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竞价资格文件审核合格后,取得竞价资格的竞租人,出(招)租人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提示:审核合格的竞租人须在2025年8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 675580022910001,并注明用途“竞价保证金”,同时将交款凭证复印件提交出(招)租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出(招)租人无需做出解释或说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方可参与竞价。

2、竞租人须提交的竞价资格文件包括:

a、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提供原件核对;

b、竞价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签章); 

c、经竞租人有效签章的《竞租人提交文件及承诺书》《租赁合同》《招租竞价书》(见附件);

d、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章),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到场签署授权委托书;

e、《公告》(签章)。

九、确定承租人的规则及方法

1、竞租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为有效报价;低于挂牌价的,为无效报价。

2、出(招)租人凭所有竞租人提交的《招租竞价书》,以竞租中的最高报价拟确定承租人。

若首次收到的有效密封报价中,最高报价出现二人或二人以上时,出(招)租人组织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密封报价,直至产生一人最高报价者即拟成为本次招租的承租人。

 3、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须于竞价结束三天内与出(招)租人签署确认书,并在出(招)租人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出(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竞租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 0591-88502092进行咨询。

十、租赁过程有关税费的约定: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招)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一、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1、承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

2、未成为承租人的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出(招)租人在确定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交款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十二、竞租人、承租人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出(招)租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租人报价低于挂牌价的无效报价者;

2、竞租人之间串通报价的;

3、在资格审查期间,竞租人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质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4、竞租人对出(招)租人或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招租工作公正性的;

5、竞租人存在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事实;

6、竞租成功的竞租人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7、本次报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特别声明

1、本次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状况以竞租人自行现场看样为准,竞租人参与竞租的视为知悉并认可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状况。竞租人承诺,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租赁标的物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及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竞租人一旦交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物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物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租赁标的物以任何理由转租或变相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有权在第一时间收回租赁标的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竞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竞价材料即表明认可出(招)租人的此次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4、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竞租人在提交的文件中存在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且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须对本《公告》予以签字盖章确认,竞租人签字盖章即表明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公告》及全部附件(附件包括a、《竞租人提交文件及承诺书》;b、《租赁合同》;c、《招租竞价书》),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 出(招)租人

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8502092

十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无正文)

                          竞租人(签章):

                                  日期: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现委托      壹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晋安北路6#-7#店面招租项目竞价活动,授权其代表本竞租人按照贵公司关于“晋安北路6#-7#店面”的《公告》规定的竞价规则进行报价,行使竞租人权利、履行竞租人义务,并签署与此次竞价和租赁有关的法律文件。本竞租人对其在竞价和租赁活动中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邮编:              传真:          

 

竞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竞租人提交文件及承诺书

 

制表单位: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

时间

竞租人名称

授权代

表姓名

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竞价保证金

(万元)

备注

 

 

 

 

 

 

 

竞租人应该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

1、《公告》(签章)

 

2、《竞租人提交文件及承诺书》(本表,签章)

 

3、《租赁合同》(签章)

 

4、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签章)(待出(招)租人对其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交)

 

5、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许可参与竞租的权限文件(原件)

 

6、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章)

 

8、《招租竞价书》(签章)

 

 

 

 

 

 

 

 

我方正式向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承租《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中载明的世纪明珠3#-4#楼连接体1层6#、7#(晋北店6#、7#,现门牌号:晋安北路4-4、4-5)店面招租项目的意向,兹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承诺并保证:

1、本竞租人符合招租公告第四条款中所列条件;

2、本竞租人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本竞租人承担;

3、本竞租人已认真查验报价标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揭示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掌握;

4、本竞租人已对租赁标的物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并对租赁标的物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

5、本竞租人已认真阅读《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招租公告》,并接受该公告中所列的所有条件;

6、本竞租人承诺本次参加竞租是本竞租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如竞租成功后,将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和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如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招租公告》相关内容,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出(招)租人以及其他竞价人相关利益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租成功后,成交确认书的署名将与竞租人申请登记的署名一致,不得更改。

竞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

 

 

附件3

 租赁合同

   

    出租人: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朱元洪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范围:甲方将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245号世纪明珠3#-4#楼连接体1层6#、7#(晋北店6#、7#,现门牌号:晋安北路4-4、4-5)店面(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为59.4m2。                                               

第二条  租赁期限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满,甲方通过公开招租时,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承租,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的除外。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完全了解标的房屋现状,对标的房屋现状无异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将标的房屋移交乙方,双方不另行签署交接文件。

第三条  租金

标的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租金按月支付;自第2年度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递增2%。各年度标的房屋租赁金额如下表:

各年度租赁金额一览表       单位:元

起讫时间

年租赁金额

月租赁金额

备 注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应在每个月  日之前交纳当月租金,租金以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  户: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 675580022910001

乙方超过上述时间交纳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交纳租金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壹个月未交纳租金或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水供电,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因甲方对标的房屋停止供水供电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标的房屋的用途:商业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每月按时全额支付标的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水表、电表、通讯设备等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维修。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并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包含墙体、屋面、楼板、梁柱、主管道)出现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部位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破损,由乙方负责修复,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标的房屋内设备的维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不得将标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或转租。租赁期满时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及其附属物、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毁坏;由甲方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所有权属甲方。

    第八条  装饰装修的约定:甲方按现状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若乙方需要二次装饰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必须向甲方提交技术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在不破坏标的房屋结构和不超荷载前提下,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装饰装修所需施工和验收手续,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应对施工安全负全责,所发生的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因二次装饰装修引起的一切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支付已产生的所有租金及水电、物业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费用,并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乙方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的,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的,甲方无息退还50%履约保证金;提前通知不足一个月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须另行补交。本合同的所有履约保证金需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

如乙方违约或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时间不足一个月,该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应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尚有应交而未交纳的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标的房屋: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拖欠时间超过1个月的;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标的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标的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标的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第三人的;

6、乙方在标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7、乙方拖欠水费、电费时间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8、乙方拖欠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时间累计达3个月以上的。

第十二条  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标的房屋的时间是:年 月 日。如乙方不按时将标的房屋交还给甲方,自约定返还标的房屋之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房屋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占用费标准为:本合同项下最后一个月日租金的双倍(月租金÷当月天数*2)*实际占用天数。

第十三条  乙方使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若违法经营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是标的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要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家人及其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利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要认真做好消防、治安、生产安全、环境卫生及外来人口管理、务工管理等,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在标的房屋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四条 标的房屋若因法律、法规、政策的改变或因市政建设需要的搬迁,土地被政府收储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搬离标的房屋并结清标的物房屋水、电等各项费用, 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若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地址注册到标的房屋所在地的,应当自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且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的,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同意继续向乙方出租的除外。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标的房屋造成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逾期支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履行部分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标的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标的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因乙方违约,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5、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按当年度租金的10%承担违约金,装修补偿金及其他按第三方市场评估价的60%承担,以上甲方所承担的所有违约金、补偿、赔偿等责任合计不超过剩余年限租金总和的30%。

6、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7、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但乙方拒绝返还标的房屋的,乙方应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房屋之日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占用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该期间日租金标准的双倍(该期间月租金÷天数*2)*实际占用天数。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的补充协议、书面通知等文件,或双方因合同争议引起纠纷的,双方或司法机关可以按双方在本合同所载地址,以书面信函方式发出。书面信函应采用特快专递发送。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地址发出之通知及所有文件,快递物流信息显示的退回之日或签收之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2 )种方式解决:

1.由标的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福州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地点: 

                                     2025 年   月   日

 

 

 

 

 

 

 

 

 

附件4

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竞租人签章)

 

注意:

1、竞租人应将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如下,便于未成交时退还保证金。竞租人如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须提供一个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也填写如下。

开户行名称:                    

户      名:                     (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

账      号:                    

联系  电话:                    

2、如竞租人是在民生银行交纳竞价保证金的,须将银行缴款回单原件一份交给组织方。

 

 

附件5

招租竞价书

 

福建省华侨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招租公告的规定,我方承诺对本次竞价标的在第一轮密封式报价阶段的报价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竞价标的

报    价

 

1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245号世纪明珠3#-4#楼连接体1层6#、7#(晋北店6#、7#,现门牌号:晋安北路4-4、4-5),租赁面积为59.4m2。

大写

每月                 元

小写

每月     元

注:未经签章确认,该报价书无效。报价大、小写有误的,以大写为准。

 

 

竞租人(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