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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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西塘村西塘加油站出租 |
挂牌价 | 13.93万元 |
保证金 | 3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2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西塘村(316线105公里处)西塘加油站。西塘加油站土地及经营证照齐全。
1.2.特别提示:
1.2.1.承租方需在2020年11月30日(含)之前完成双层罐改造并运营。
1.2.2.交易过程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2.3.承租方承租后在西塘加油站所销售的全部油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采购。
1.2.4.承租方承租后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需对西塘加油站购买财产险。
1.3.挂牌价:139300元,挂牌价为每年年租金底价。
1.4.出租用途:独立使用加油站的土地、地上建筑物、证照、配套设施、设备和对加油站独立进行经营〔成品油的零售业务以及其他相关附属业务(包括便利店服务)〕。
1.5.租赁期限:10年,出租方不提供免租金装修期。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加油站之日(即双方授权代表在移交备忘录或确认单上签字之日)起的30天后开始计算。
1.6.履约保证金(押金):12个月租金,承租方应于本项目《加油站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1.7.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支付以《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次年起,承租方需在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1个月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下一租赁年度全年租金。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加油站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加油站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注册地在福建的独立法人企业;
2.2.提供近9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90天】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或其下属单位批发购油的凭证;
2.3.竞租人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相应书面承诺书);
2.4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书面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福建)”网站(http://xy.fujian.gov.cn/ )和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关承诺及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承租方承租后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自行承担,同时在加油站新建及经营过程中,除获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外,不得使用中石油相关标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在本合同标的油站所销售的全部油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采购。
3.3.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经营性证照的变更,变更证照需要的费用、后续经营产生的道路维修、设备更新及其他维修等费用均自行承担;本项目《加油站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需对加油站进行防渗(双层罐)改造,且需满足政府相关要求,通过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开业。如防渗改造不彻底或其它未满足要求,承租方负责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4.本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负责清理加油站的标志,如果没有按时清理,出租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清理,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将加油站经营性证照恢复到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企业名下,出租方配合提供所需资料。租赁期满后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标识等知识产权。
3.5.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
3.6.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加油站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3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0179-1保证金”。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22日。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31590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