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7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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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21号尚宾花园4#楼一座房产出租 |
挂牌价 | 11.704万元 |
保证金 | 8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6-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7-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90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21号尚宾花园4#楼一座房产。房产建筑面积2090.00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737.1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科教用地。
1.2.租赁用途:幼儿教育办学场所。租赁标的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地类(用途)为科教用地,房屋所有权证无记载用途。竞租人应自行办理幼儿教育办学许可等证照,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租赁标的房屋所有权证无记载幼儿教育用途可能导致不能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1.3.风险提示
1.3.1.在2020年11月,出租方委托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对租赁标的(现福州市鼓楼区外贸中心博仕堡幼儿园)消防工程进行检测,现场查看发现如下问题点∶
(1)总平面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2)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未设置消火栓系统;
(4)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消防控制室;
(5)疏散指示标志及设置方式不满足要求(楼梯梯段处应增设疏散指示并带电源方式);
(6)应急照明数量不够(园内各房间均应设置应急照明);
(7)防火门无铭牌无 S 标,顺序器、闭门器功能无效;
(8)班级大于 50 m²应设两个疏散出口,现场只有一个;
(9)灭火器数量不足及规格不对,应使用 5KG 干粉灭火器;
(10)未设置消防车道;
(11)未设置救援窗;
(12)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栓系统;
(13)未设置各系统的水泵接合器;
(14)消防水源及供水系统无法满足(如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等设施);
(15)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0.9m(现场检查单扇房门均小于0.9m);
(16)厨房喷头应设置 93℃,应装感温探测器;
(17)消防两路专用电源未满足(一般情况下∶一路市电,一路自设发电机)。
1.3.2.租赁标的存在的消防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本招租方案1.2.1项披露的内容,具体以政府消防管理部门审验意见为准。竞租人应到租赁标的现场进行查看,具体详细了解租赁标的的品质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的消防问题)。竞租人向产权交易机构报名参加竞价即表明竞租人已知悉消防问题。竞租人或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租赁标的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问题等)造成无法通过政府管理部门消防审验或无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且不得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权利。
1.3.3.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消防审验保证金。
1.4.特别提示:
1.4.1.原幼儿园房产租赁合同到期日:2021年7月15日,另有10天的交接期。若本项目竞价成交,预计租赁标的的移交时间在2021年7月底,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1.4.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1.4.3.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若实际面积与挂牌面积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5.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11.704万元。
1.6.租赁期限:8年,出租方不提供免租金装修期。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计算,租赁标的移交完成后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房产移交确认书》明确租赁期限。
1.7.履约保证金:《房产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三个月租金。承租方应于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1.8.租金递增及支付方式: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四年(含)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详见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
1.9有关租赁税费: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10.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10.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1.10.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上述单位须由“中方”主导,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
2.2. 现开办有一所(含以上,以办学许可证中的校长/负责人/举办者为准)为市级(地级市含以上)示范幼儿园(需提供相关证明),且连续办园年限在3年(含)以上(以办学许可证中年检记录为准)。
2.3.拟聘任的幼儿园园长应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资质、三年以上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资信良好。
2.4.承租方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幼儿园园长资质证明、教师资格证、法人单位登记证书(证明文件)、相关批准文件(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市级示范幼儿园证明文件等。具体提交的文件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2.5.消防安全承诺【竞租人须以书面方式承诺若成为承租方则承担租赁标的的全部消防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出资进行改造设计、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审验,以及承担承租期间的所有消防安全责任等)】。
2.6.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租赁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2.消防审验保证金。为保证租赁标的通过消防审验,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出租方设立消防审验保证金。
3.2.1.消防审验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年三个月租金。承租方须在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消防审验保证金。承租方逾期交纳消防审验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3.2.2.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及时向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消防设施二次装修验收并向出租方提供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之后的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本合同租赁标的通过消防审验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出租方收取经承租方有效签章的该消防审验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出租方收取该消防审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消防审验保证金。承租方在2021年下半年开学之前未取得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租赁标的通过消防审验合格证明并将消防审验合格证明原件提供给出租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消防审验保证金和《房产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
承租方违反本条款规定被出租方单方面解除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造成本租赁标的重新招租的,承租方不得参加本租赁标的重新招租的交易活动。
3.3.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租方对本租赁标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若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出现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
3.5.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承租条件和本项目《房产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8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Z2021049-1保证金”。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5日。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