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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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20号、26号店面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1-0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1-2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20号、26号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 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
面积(㎡) |
年租金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1 |
井大路20号店面 |
约57.21 |
247700 |
7 |
2 |
井大路26号店面 |
约12 |
64800 |
2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20号、26号(房产证地址为:鼓楼区东街82号),产权证已办理。普通装修;标的1、2所在楼层:1层。标的1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标的2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
标的1:仅限于经营文具类。
标的2:办公、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餐饮、游戏厅、娱乐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标的2: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应提交出租方备案;要求其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必须是承租方本人。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