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7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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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盐业研发交流中心大楼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0.0024万元 |
保证金 | 1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7-2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8-1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福州盐业研发交流中心大楼。
2、挂牌价: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币24元/㎡.月。
3、标的物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为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福和大道西侧(新法院办公楼旁),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283.14平方米,地下一层2399.70平方米(为附属配套,不计租金),地上12层11883.44平方米(备注:因产权证正在办理,以上数据均为第三方机构测量参考值,若房屋产权证面积与公示面积有偏差,签署合同后的租金以房产证中面积为准。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及应收取的交易佣金不再因产权证内记载面积而调整)。
二、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10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赁用途:办公、酒店,整幢大楼供承租方使用(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除外),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审批风险;
3、装修免租期:10个月(含十年租期内);
4、履约保证金:按 3个月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时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缴交;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缴,即在租赁合同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缴清,第二季度租金于前一季度期满10日内一次性缴交;
6、租金递增方式:第6年起,每个租赁年度按上一租赁年度租金的2%递增,若未按时缴纳租金,每超过一天则滞纳金按租金千分之五收取;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者方可参与竞价;
2、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法人,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竞价者若为企业单位,还需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租赁用途为酒店,则需具有连锁酒店品牌经营管理系统能力,以及网络订单同步运营模式;
3、与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欠租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上述合同并缴纳了规定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后,因出租方原因拖延了新承租户的实际入驻时间,那么已签合同的日期可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2、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承租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给予赔偿;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固定装修部分如:入墙、入地、入顶、中央空调等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4、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
5、租赁标的外部、内部楼层(公共部位)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有偿使用,方可用以设置与其经营相关的企业广告,收益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人应严格遵守《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我司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
8、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遇政府决定征收房屋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意外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户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否则没收合同保证金,并赔偿损失;
9、承租方若为企业法人单位(国有企业除外),必须由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共同承担并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10、承租方装修投资资金不得少于贰仟万元人民币。装修保证金按2个月房租计收缴入出租方指定帐户。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7年7月28日— 2017年8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三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七、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