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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4205
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中信广场 31号21C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5-04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5-2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许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租赁房屋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中信广场31号21C,建筑面积112.92平方米,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房屋权证齐全。目前该套房产在出租中,租赁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止。

该租赁房屋现状为简单装修,无空调及其它家用电器等设备设施。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2、租赁用途:商住使用。不得用于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及教育培训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竟价方式

1、按季收取租金,即“押一付三”每月10日前支付当季租金。租赁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标准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租金

竞租起始价为(含税)25元/平方米/月,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25元/平方米/月。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2年起每年递增3%。

4、竞价方式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内外网、公司内外网及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由我公司自行组织招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1、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身份居民或法人,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2、以标的房产现有的面积按现状出租;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考虑到房屋较为陈旧,无空调及其它家用电器等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给予新租户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物业、水电及公维金等费用由租户承担。 

 

公告期限:2020年5月4日-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