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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8009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开发区平潭园龙华药业17号楼103室房产招租
挂牌价 0.5425万元
保证金 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7-22
挂牌结束日期 2024-08-1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开发区平潭园龙华药业17号楼103室房产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425元,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第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高宅路142号,面积约175平方米,产权证已办理,目前空置;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注: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用于仓库使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生鲜及危险品)。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福建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无不良信誉。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享有30天的装修免租期。但应当承担该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车位(车库)/附属间租金以及水、电、煤气、通讯、垃圾清运费及各种税费等费用。

3、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车位(车库)/附属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通讯及各种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按实承担,并按公摊面积负担相应部分的水、电费用。承租方需缴纳物业管理费:3元/月/㎡、电费:1.2元/度、水费4.46元/吨(其中污水处理费1.4元/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0.46元/吨,不另行提供发票)。今后,国家电网及水务集团的供给价格发生变化,本合同所指的水电费价格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其他费用按煤气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规定由乙方自行缴交。

4、若出租方因发展规划需要、政府拆迁等行为,可任何时间通知承租方收回租赁物,承租方应无条件立即撤离,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6、若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实际面积与租赁面积不符的,误差未超过2%的,租金及相关费用不进行调整,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误差超过2%的,双方按照出租方实际交付的租赁物面积相应调整租金及相关费用。委托第三方测量的,若误差未超过5%的,测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误差超过5%的,测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承包等)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

9、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