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4556 |
---|---|
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88-1号公开竞价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7-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8-0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527912 |
地址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88-1号商业用房;
2.计租面积:52㎡;
3.租赁物现状:出租。
二、租赁目的、租金、用途、租期、租金收缴办法等:
1.租赁目的:通过对本标的物的招租,提高固定资产的运营收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单位收入;
2.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经市场调查,综合各方面因素,以11440元/月(即220元/㎡/月)为租金底价(含税);
3.租金递增率:第3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5%;
4.租赁用途:商业用地;
5.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无;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当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支付;
7.竞价方式:按相关规定,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三、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5万元,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做为违约金由我司收缴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能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证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严格遵守福建省对外经济服务贸易有限公司的
租赁相关规章制度。
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外观,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每个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3、本租赁房屋不为承租人提供免租金装修期。
4、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租赁房屋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维持租赁房屋作为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费用。
5、本租赁房屋不提供外部广告位及招牌悬挂位置。
六、优先权情况:原承租户在甲方组织的招租活动中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七、风险揭示:本租赁物权属清晰,属福建省对外经济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