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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5131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龙庭境福建纸业贸易中心楼右半片整座1-6层房屋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24
挂牌结束日期 2023-12-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房屋标识

计租面积

(㎡)

状态

首年月租金

(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州市鼓楼区龙庭境福建纸业贸易中心楼右半片整座1-6层房屋

2229.7

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23年12月31日

72688.22

80

标的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龙庭境福建纸业贸易中心楼右半片,产权为福建海峡纸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整体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用途:办公。(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餐饮、娱乐等高污染、高噪音的行业,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工、腐蚀性化工、加工工厂类生产经营、存储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不得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

2、租赁期限:10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租赁期内首年前3个月;

4、履约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交;

5、水电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交;

6、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交(装修保证金质押时间不少于装修免租期)。装修结束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先付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按合同约定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两年不变,租金从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三年递增5%。(即,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不变,第六年租金在第五年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

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房屋占用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逾期腾退或未按合同约定腾退房屋返还给出租方等情形的,均不能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 court. 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租赁房屋外部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如果需要在租赁房屋外立面悬挂空调外机、广告、夜景照明等设备,整体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广告设置要求,并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若悬挂与承租方经营无关的广告,承租方有偿使用,收益归出租方。租赁期间承租方的广告牌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因广告设置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解决,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承租方设置广告造成出租方或其他第三人的损害,承租方必须负责赔偿出租方与其他第三人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2.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出借他人、抵押、留置或与第三人调换使用、共同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造成出租方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3.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及其所有构筑物负有发现、排查和排除隐患的义务,负责对租赁标的和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日常管理等,对失修、损坏部分及时修复,并承担所发生各项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

4.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5.承租人为企业法人单位(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必须由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共同承担并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优先权情况:原承租户报名参与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