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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6015
名称 2026.2.11安居福州中山路23号2处房产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1-21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2-1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福建安居物管租赁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

面积(㎡)

实物

状况

租赁

用途

租赁

期限

产权

情况

优先权

情况

1

中山大院

67座东厢A1-2房屋

107.4

租赁

商业

60个月

2

建发大楼一层105室

31

租赁

办公

12个月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中山大院67座东厢A1-2房屋免租装修期1个月,年递增3%;建发大楼一层105室无免租装修期,无递增。

三、履约保证金:以上标的均为第一年月租金的三倍,于合同签订前支付。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按月收缴,先付后用。

六、物业费收费标准:中山大院67座东厢A1-2房屋6元/㎡/月,建发大楼一层105室5元/㎡/月,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承租方全额承担。物业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业服务企业最新标准执行。

七、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港口集团及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自然人。

八、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标的按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作调整,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环境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仅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上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租赁要求:(1)中山大院67座东厢A1-2房屋:①经营业态参照榕政办规〔2024〕30号《福州市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须与房产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随意增加荷载、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其他危害建筑及其附属物安全的活动;②按相关部门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③禁重油烟餐饮业,按相关部门要求定点排放产生的气体与烟雾;④房产现状出租,房产内部不得搭盖阁楼。

(2)建发大楼一层105室禁止棋牌麻将室。

九、公告期限: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13600 、 13950282784

十一、投标报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71130、13459493027

监督电话: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7楼。

 

福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