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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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闽房大厦一层2、3号店面出租 |
挂牌价 | 6.4773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10-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1-1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东大路88号闽房大厦一层2#、3#店面,建筑面积约361.86平方米。
1.2.瑕疵披露及风险提示
1.2.1.本租赁标的因历史原因至今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仅有房产买卖协议,竞价成交后,承租方若因租赁标的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而产生的任何问题,我中心和出租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租赁标的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挂牌面积仅供参考,若与实际丈量不符,不对租金进行调整;
1.2.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9年12月31日。
1.2.4.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租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租赁标的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上述瑕疵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1.3.租赁标的挂牌价:人民币64773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月租金底价。
1.4.租赁期限:3年,出租方不提供免租金装修期。具体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5.租赁标的用途:店铺,承租方不得利用标的店面经营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业、酒吧娱乐场所等项目。
1.6.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第一年两个月租金。
1.7.租金递增和支付方式:第一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自第二年(含)起月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
1.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当面签署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组织方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组织方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含港澳台)、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2.2.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应按我中心规定的方式报名参与竞价行使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租赁条件
3.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2.承租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用途(店面)进行经营,违约经营的将责令停业直至收回租赁标的;
3.3.竞得的租赁标的必须由承租方经营,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
3.4.在竞得租赁标的投入营业前,其整体形象、店招店牌以及内部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5.承租方不允许拆改原有的房屋结构;
3.6.目前该租赁标的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承租方对此知晓并对出租方的出租权无异议。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用于经营商业的,需自行取得经营的资格(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7.承租方需每月向闽房大厦物业管理方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按表每月计费结算;
3.8.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通并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开户账号:1501014140000969】。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闽房大厦店面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fj3091@163.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
六、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13日。《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270835,8780801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