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3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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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2026年4月22日糖酒9处房产租赁权招租公告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3-31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4-21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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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面积 (㎡) |
租赁 用途 |
租赁 期限 |
租赁 底价 (元/月) |
产权 情况 |
递增率 |
履约保证金 |
免租装修期 |
物业费(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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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2#楼 2-1-(北-5)区位 |
58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三年 |
174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1个月 |
290 |
|
2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2#楼 2-1-(北-6)区位 |
58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三年 |
174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1个月 |
290 |
|
3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2#楼 2-1-(南-2)区位 |
116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三年 |
348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2个月 |
580 |
|
4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2#楼 2-1-(南-3)区位 |
174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三年 |
522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2个月 |
870 |
|
5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3#楼 3-1-(南北-1)区位 |
638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五年 |
1914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3个月 |
3190 |
|
6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3#楼 3-1-(南-2)区位 |
556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五年 |
1668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3个月 |
2780 |
|
7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3#楼 3-2-A区位 |
1796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五年 |
4490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第四年租赁费递增3%,第五年租赁费与第四年一致 |
第一年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6个月 |
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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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 54 号糖酒产业园3#楼 3-2-B区位 |
1220 |
符合国家规定及经依法批准的经营项目 |
五年 |
30500 |
尚未取得新产权证 |
第四年租赁费递增3%,第五年租赁费与第四年一致 |
第一年月租金加物业费的二倍 |
6个月 |
6100 |
|
9 |
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大厦B座1层0103#店面 |
105.93 |
除餐饮外的商业 |
三年 |
48000 |
有产权证 |
无 |
月租金的三倍 |
1个月 |
无 |
二、竞价方式:现场增价式拍卖。
三、租金收缴方式:租金按月收取。
四、承租方资格:在港口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有良好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五、实物状况:上述标的1-8目前均处于工程建设阶段,预计标的可交付时间均为2026年6月份(8个标的具体均以实际完工交付时间为准,如施工延误,则标的交付时间顺延且出租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任何违约责任);标的9于2026年3月31日店面合同履约提前终止。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标的1-8完工交付后,标的以实际毛坯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竞租人须自行勘查现场,并自行承担勘查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勘查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竞租人对租赁标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承租方中标且公示期结束后,需与出租方另行签署糖酒产业园2#楼、3#楼《房屋租赁补充协议》。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所有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国家和政府部门规定批准的经营资格许可证照和其他核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验收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承租方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经营的,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仍须继续执行双方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否则按违约处理。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的消防安全、环保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维护。
6.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承租方享有免租装修期的,租赁合同未满6个月提出合同提前解除的,则承租方不享受免租装修期的优惠条件,承租方需另行补交已享有的免租装修期相应租金。
9.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买受人成交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在标的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11.本公告所示标的面积均已包含公摊面积,标的面积以最终实际交付为准。
12.本公告所示标的1-8预计可交付时间均为2026年6月份,若自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日起满三个月,房屋仍未完成建造并达到交付条件、无法向承租方移交使用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均有权单方书面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该解除行为不构成违约。
13.本公告所示标的1-8位于糖酒产业园2#楼、3#楼,原土地性质均为仓储用地,由于糖酒产业园2#楼、3#楼均处于工程建设阶段,尚未取得新产权证,标的具体用途尚未确定,竞租人参加竞租前需明确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14.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公告期限:2026年3月31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5659261672 联系电话:15005939832
监督电话:0591-87857922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号5楼
福建省闽糖糖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