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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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农林大学泉州安溪校区4个标的、福州金山校区校园内4个标的、福州金山校区东苑学生公寓内7个标的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2-0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农林大学泉州安溪校区4个标的、福州金山校区校园内4个标的、福州金山校区东苑学生公寓内7个标的分别招租。租赁期限、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标的9-15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
租赁期限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租赁用途 |
1 |
泉州安溪县参内乡安溪茶学院体育看台1#店面 |
约80.5 |
80000 |
3年 |
2.5 |
文化和体育用品店、摄影店(证件照拍摄)、眼镜店、水果店、数码产品及其维修店、文印店、蛋糕店、奶茶店、快递 |
2 |
泉州安溪县参内乡安溪茶学院体育看台2#店面 |
约37.3 |
40000 |
3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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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泉州安溪县参内乡安溪茶学院体育看台4#-5#店面 |
约51.78 |
50000 |
3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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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泉州安溪县参内乡安溪茶学院体育看台7#店面 |
约57.74 |
60000 |
3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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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东二道门片区商业网点乡村振兴研究院大楼一层南面西侧 |
约31.2 |
100000 |
3年 |
3 |
奶茶、热饮 |
6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东二道门片区商业网点乡村振兴研究院大楼一层东面北侧 |
约70 |
220000 |
3年 |
7 |
西式餐饮 |
7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东二道门片区商业网点乡村振兴研究院大楼一层南面中间 |
约15 |
36000 |
3年 |
1.5 |
茶叶店或者办公场所 |
8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桃山(下安)学生公寓5号楼一层 |
约32 |
80000 |
3年 |
2.5 |
理发店 |
9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16、15-17 |
约153 |
206550 |
5年 |
12 |
西式餐饮店 |
10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19 |
约92 |
124200 |
5年 |
7 |
不得经营有油烟、明火的餐饮项目,不得经营便利商超、奶茶、鲜花、文印、快递等和有噪音污染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在校园周边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
11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20 |
约39 |
42120 |
5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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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21 |
约40 |
54000 |
5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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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28 |
约30 |
32400 |
5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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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29 |
约15 |
8100 |
5年 |
0.5 |
缝补便民点、服装加工或电动车维修店、办公场所 |
15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30 |
约20 |
21600 |
5年 |
1.5 |
不得经营有油烟、明火的餐饮项目,不得经营便利商超、奶茶、鲜花、文印、快递等和有噪音污染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在校园周边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普通装修。标的1-7、9-15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标的8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权参与竞租)。
四、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因经营所需的各类营业资质,应接受租赁标的的现状,不得以该现状影响其办理工商、消防、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手续,要求解除变更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租方和场地经营者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保证安全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
3、承租方须保证现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的,不得改变现有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统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经营内容合法,不属于国家禁止性或限制性的经营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含油污、噪声污染等影响的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准);不得做出对福建农林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不得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用具。
6、合同期满时,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自行投入的固定设备等资产(指不可移动的资产),应按合同移交给出租方。
7、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费用自理,出租方概不负责。
8、竞租前,出租方将组织竞租人集中统一察看标的现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到场察看的视为自动放弃。
9、承租方应在成交后两个月内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六、公告期限: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3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七、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