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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5617
名称 厦门旅游客运大楼三楼、四楼房产对外招租(三年期)
挂牌价 345.5(万元)万元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6-1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电话 0592-2392858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交通集团

厦门市鹭江道33号旅游客运大楼三楼整层及四楼中间房子整排合并出租。使用面积约1530平方米,其中三楼面积1250平方米、四楼中间房子面积280平方米。

出租用途:无明火作业餐饮。其中三楼定为无明火作业餐饮功能;四楼作为三楼配套服务保障的办公场所。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出租条件:

1.招租底价:根据该房屋使用功能的限制,参照周边房屋租金价位以及该标的前租赁期的租赁均价,拟定底价:

三楼整层1250平方米招租底价为65/平方米·月;四楼中间房子整排280平方米招租底价为36/平方米·月。

以上标的租金第二年始逐年递增5%

本租金仅指租赁房屋的租赁费,不含承租方承担的因使用该标的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及各种税费等费用。

2.租赁期限:3年。

3.该标的物仅允许一家承租人整体租赁使用。

4.租赁合同: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在不违背格式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允许承租人适当补充其它说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