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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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楼内5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14.7954万元 |
保证金 | 3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1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0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楼内5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整体招租,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7954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金半年缴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年租金总额的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学生公寓楼内及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楼内,52处自动售货机安置场地面积共约52平方米,即每处摆放1台自动售货机,每处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仅限安置自动售货机使用,出售瓶装饮料、可预包装食品,不得出售烟、酒类产品,所有商品、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租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所提供的自动售货机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所售的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设备及安装费、运营维护管理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自觉维护好场地的卫生。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不得另开门窗和通气孔等,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2、《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及《后勤服务集团校内商业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违约处罚条例》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如有修改或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则以新的相关制度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9月16日—2020年10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