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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10319
名称 招租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1-14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2-02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福州晋安区福新东路8号原货运总站1至7层房产(包含18个配套地面露天停车位)

产权状况

已办理两证

实物状况

租期至2018年11月30日到期

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设置为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租赁期限

3年

免租装修期

2个月

租金收缴方式

每月缴交一次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177000元/月,租金从第2年起逐年递增3%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三倍缴交

竞价方式

增价式拍卖

承租方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

优先权情况

竞价证金(万元)

60万元

备注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及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该租赁物用电上限为140千伏安,承租方如需增容应自行承担增容及后续相关费用。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竞标方参与竞价直至中标,视为无条件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免责条件”的约定:即“因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拆除、征收、征用或改造租赁物,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因此造成损失的,产权方、租赁方互不承担责任”;同时视中标方接受不提出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装修、搬迁等赔偿,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三、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2月2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江小姐       任先生;

联系电话:18906937188       0591-83329370

监督电话:0591-83335239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