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6950 |
---|---|
名称 | 福建师大附中校内“六八”游泳池及其附属建筑招租 |
挂牌价 | 14.3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3-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3-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9162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师大附中校内“六八”游泳池及其附属建筑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第二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4.3万元,第三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0%。租金支付方式:按年结算,先缴费后使用。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福建师大附中校内,楼层总数:1 层,所在楼层:1 层,建筑面积:约1429 平方米,土地证已办理,产权证尚未办理,简单装修。游泳池规格为国家标准尺寸50米×21米。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17年4月27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
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游泳场所,对外营业但优先保证校内师生员工游泳教学和训练活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体育场馆管理的境内企业法人并能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有经营管理二所以上(含二所)中学或大中专院校达国家标准尺寸(50米×21米)游泳池5年以上(含5年)相关经验;且所管理的游泳池在近5年内(含5年)未发生游泳池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原经营游泳池所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3、具备10名以上(含10名)持救生许可证的救生人员。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对外营业前,应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出租方以游泳池及附属设施现有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现有场地和设施需要维修的项目或添置的设备其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其中:20万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承租方严格履约、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对租赁物件没有造成损坏和丢失,出租方将20万元保证金无息退还;10万元为泳池设备更新保证金,设备更新安装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出租方将10万元保证金无息退还。
3、承租方需对游泳池两组水质净化设备进行更新添置,总造价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承租方如未完成改造,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额保证金30万元并终止合同。租赁期间泳池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场地和设施设备完整完好交还出租方。
4、承租方应对师大附中、时代中学两校正常游泳教学、训练活动予以免费提供场地,保障学校冬泳队全年活动需要。对师大附中、时代中学两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予以免费入场,两校教职工配偶及子女、在校学生购票提供五折优惠。
5、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6、承租方需守法经营。
7、承租方自行办理游泳池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
8、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5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单价收取。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对承租的标的物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11、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书面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12、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3、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小林、小陈、小吴;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