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2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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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晓康苑、碧玉花园及马尾区帝豪花园3处房产分别出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12-2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内容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 序号 |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首年月 租金底价(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08号晓康苑1#楼1层01商店西侧店面 |
约91.376 |
14803 |
9 |
标的2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泰路碧玉花园1#楼1层01店面 |
69 |
12420 |
7 |
标的3 |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17#楼1层18-19店面 |
124 |
10044 |
6 |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1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08号晓康苑1#楼1层01商店西侧,建筑面积约为91.376平方米。租赁标的1与其他房产共用一本产权证,不动权证号为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54404号,权利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期限为1997年7月31日起2037年7月30日止。
租赁标的2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泰路碧玉花园1#楼1层01店面,建筑面积为 69平方米。不动权证号为闽(2022)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10160号,权利性质为商品房 ,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期限为1992年6月24日起2062年6月23日止。
租赁标的3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17#楼1层18-19店面,建筑面积为124平方米。不动权证号为闽(2016)马尾区不动产权第0000767号、0000768号,权利性质为商品房,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期限为2005年02月03日起至2045年02月02日止。
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牌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特别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租赁物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商业,不得用于餐饮及与宠物相关经营用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3个租赁年度起(含第3个租赁年度)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7、免租期:免租期为3个月(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结算,先付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月即付首季租金,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首月25日前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年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
10、合同签署: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2.2.竟租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的记录)。
2.3.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当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并出具全额实缴注册资本的相关证明文件。
2.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每个租赁标的仅限一家承租方商业使用,不得转租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自觉接受租赁标的物业公司管理。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结构。
3.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承租方逾期归还租赁标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3.3.承租方必须合理使用其所租赁标的及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建筑结构或者约定用途。承租方装修装饰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外墙,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含消防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备案并和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装修全程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监管。承租方应当负责装修装饰及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仅限于消防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等全部费用,并履行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3.4.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小区的业主自治物业管理规范,按其要求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协议,自觉交纳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等因使用租赁标的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3.5.租赁期内,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租赁标的外墙面位置,供承租方作为其单位标识、标牌使用,承租方设置标识、标牌时需按照租赁标的物业管理规定执行,且需报租赁标的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批准,并自行向城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一切审批手续。承租方将保证广告牌的使用安全,如不使用该广告牌或退租,承租方将负责外墙面恢复原状。
3.6.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租赁标的内承租方相关人员需办理的居住人口登记、备案等相关一切手续,不得在租赁标的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租赁标的内存放危险物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协助出租方或由出租方组织的安全处、物业公司等部门或单位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3.7.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买人的账户。竞买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特别提示: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12月9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315276;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