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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22222
名称 福州市奇山新苑和厦门市凌志大厦3处房产分别出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2-17
挂牌结束日期 2023-03-09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舒玲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租赁内容

1、租赁标的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

序号

租赁标的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元)

1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10-304单元

1170

8000

2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10-2806单元

1890

13000

3

厦门市盈翠里凌志大厦10号11C座

4500

30000

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1: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10-304单元。建筑面积: 61.45平方米,装修情况:毛坯,该标的为拆迁安置房,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证。

(2)租赁标的2: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10-2806单元。建筑面积: 107.29平方米,装修情况:毛坯,该标的为拆迁安置房,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证。

(3)租赁标的3:厦门市盈翠里凌志大厦10号11C座。建筑面积:111.83平方米,装修情况:精装修,土地房屋权证号为 厦地房证第00013098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2年06月09日,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住宅 。

(4)上述租赁标的均处于空置状态,租赁标的权属清晰,属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原“福建省饲料工业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且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5)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6)租赁标的1、2为拆迁安置房,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用途

仅作为住宅,不得用于培训托管、美容、诊所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得利用该场所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4、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期限5年,从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的第一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租金每两年递增5%。

5、免租期

租赁标的1、2免租金装修期为 3 个月,租赁标的3无免租金装修期。免租期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场所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6、租金支付方式

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同时向出租方支付第一期租金;之后必须在每期租金到期日前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7、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当日,承租方应完好地交还租赁标的。在确认承租方缴清所有款项后一个月内,出租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8、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网:http://www.fjcqjy.com“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我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4、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竞租人(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标的物承租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成为承租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维修费、公摊费等费用及维护租赁标的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费用,但不包括本小区公共部分的保安、消防、环卫、设备维修更新以及广告等其他费用。

3、租赁标的安全包括消防、治安安全等方面,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5、竞租人(承租方)已认真、充分、全面了解房产现状(包括产权证土地证、建筑物内外状态、使用性质等有关情况),自愿以现状承租该房产。

6、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的现状交付,竞租人(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与本项目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不符为由,主张《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降低租金,否则视同违约,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合租、承包、转包、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互换使用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租赁标的,本项目租赁标的承租方、合同签约人、实际使用人和租金等费用缴款人四者须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且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因自身需要可对该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应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与承重结构,不得违反房屋、物业、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装饰装修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9、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为准。

10、竞租人(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1、租赁标的挂牌价和竞价保证金”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农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填写识别码,可在“会员中心-我的保证金-保证金明细”中上传付款凭证。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具体详见“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官网,点击“帮助中心”→“保证金相关”→“如何交纳保证金”:

5.4.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4月7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