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5103 |
---|---|
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津泰新村13座11号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1.2647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9-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0-0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津泰新村13座11号店面招租。租赁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2647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津泰路津泰新村13座,楼层总数七层,标的所在楼层为第一层,建筑面积76.65平方米,简单装修,产权证已办理。
三、租赁用途: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用途,但不得经营餐饮加工、休闲娱乐服务、生鲜超市等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9月14日—2020年10月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