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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6770
名称 福州市五四路310号体育场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6-12-23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1-1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五四路310号体育场3个标的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租金递增方式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每个标的水电费押金人民币10000元。

序号

标  的

面积(㎡)

第一、二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体育场一层56轴-59轴

约383

459600

第三、第四年年租金在一、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第五年年租金在第三、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20

2

体育场西二层4轴-11轴

约874

471960

30

3

体育场东一层47轴-51轴

约788

945600

40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体育场。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标的3的原租赁期至2016年12月30日,以上标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标的土地证已办理,产权证未办理。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标的1:只用于经营西式快餐;标的2:只用于经营体育健身;标的3:只用于经营简式中餐。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各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标的2装修时大厅通道应保持畅通,标的3炊具只能使用电器产品,不得使用液化气和燃油。地下排污系统要建隔油池,污水须通过隔油池排放。排烟系统要安装净化设备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其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