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3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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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省地质物资供应站18#楼、19#楼、20#楼沿街1-11号共4个标的店面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01-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2-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28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省地质物资供应站18#楼、19#楼、20#楼沿街1-11号共4个标的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自第四年起(含第四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标的1、4: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标的2、3: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
面积(㎡) |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省地质物资供应站18#楼、19#楼、20#楼沿街1-4号店面 |
约167.47 |
271300 |
15 |
2 |
福建省地质物资供应站18#楼、19#楼、20#楼沿街5-7号店面 |
约77.54 |
125600 |
6 |
3 |
福建省地质物资供应站18#楼、19#楼、20#楼沿街8-9号店面 |
约109.1 |
176800 |
9 |
4 |
福建省地质物资供应站18#楼、19#楼、20#楼沿街10-11号店面 |
约131.97 |
213800 |
1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标的1-4:普通装修。以上租赁标的产权证、土地证尚未办理,标的1-4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3月23日,标的1-4: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餐饮业(咖啡馆除外)、娱乐业、住宿服务业、铝合金、石材加工、家禽家畜屠宰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等行业;不得用于居住、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4:持续经营时间达5年以上的、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均需提供法人或个体工商执照正本予以查验)。
标的2、3:(1)承租方应该是依法经营、资信良好,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原与出租方发生租赁关系中有过欠租的个人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参加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结合大厦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10、出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给承租方经营,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0年1月9日—2020年2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0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