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7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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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原华塑幼儿园房产招租 |
挂牌价 | 6.3196万元 |
保证金 | 3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7-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7-24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欧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90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福州市六一北路72号原华塑幼儿园面积1500平方米、福州市六一北路原华塑幼儿园东侧教室面积70平方米和福州市六一北路72号店面面积93.04平方米(一层面积51.51平方米,二层面积41.53平方米),合计1663.04平方米房产合并整体出租。
1.2.租赁用途:教育培训。
1.3.租赁期限: 5 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挂牌价:6.3196万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第一年每月租金底价。
1.5.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年每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自第二年(含第二年)起每月租金在前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3 %。租金缴交方式采取按月交纳。 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当月的租金。
1.6.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时,向出租方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不计利息)。
1.7.合同签署: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具备教育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具备《办学许可证》的职业或教育培训机构。
2.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并且每月按时交纳。所有水表、电表、通讯设备等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负责维修。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并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2. 租赁房屋及设备的维修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或转租。租赁期满时,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提交核定财产清单完整无缺、如数归还甲方,如有遗失,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抵扣。
3.3. 承租方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的,必须向出租方提交技术方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赔偿。
3.4.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3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2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1:00时。
八、竞价会时间:2017年7月25日16:00 时。
九、电话: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