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2297 |
---|---|
名称 | 七星大厦(标力大厦)第8层写字楼及5个地下车位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9.105万元 |
保证金 | 2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9-1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0-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先生、陈女士、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62、87276322、87809323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
租赁期限(年)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七星大厦(标力大厦)第8层写字楼及5个地下车位整体招租 |
5 |
9.105 |
25 |
注:以上租赁标的为整体招租。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七星大厦(标力大厦)第8层写字楼及地下一层14#、22#、23#、24#、25#5个车位。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七星大厦(标力大厦)第8层,建筑面积为 1362.31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050604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42年 5月15日。
地下一层14#车位:建筑面积29.0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榕房权证R字第0529404号。
地下一层22#车位:建筑面积2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0529336号。
地下一层23#车位:建筑面积26.3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榕房权证R字第0529387号。
地下一层24#车位:建筑面积26.3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榕房权证R字第0529389号。
地下一层25#车位:建筑面积27.2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榕房权证R字第0529388号。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做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 2019年10月31日,原租户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为福建省华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产权明晰。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用途:写字楼用途为办公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地下车位用途仅用于车辆停放。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91050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和第二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三个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7、项目免租期:无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应于每月开始前十日内将当月应付租金一次性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人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25万元。
六、公告期限: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0年1月1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请在公告期内到我中心获取《竞价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八、联系人:吴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315362、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