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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30264
名称 福州八闽楼颐豪酒店华泉楼(2478㎡)场地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1-24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2-14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租赁标的

建筑面积(㎡)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福州八闽楼颐豪酒店华泉楼

(2478㎡)场地

2478

100

100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温泉支路39号福州八闽楼颐豪酒店华泉楼,建筑面积为2478平方米。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期至2025年02月28日,原租户未明确放弃优先承租权。租赁标的为福建省温泉宾馆名下资产,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温泉宾馆签订《福建省温泉宾馆改造及租赁合同》承租福州市温泉支路39号福建省温泉宾馆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福建省温泉宾馆同意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标的进行转租,厦门建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福建西宾酒店有限公司福州八闽楼分公司作为出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招租事宜。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出租方非租赁标的产权人或原承租方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仅限于经营办公、茶室及其他出租方认可的经营项目,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餐饮、网吧、游戏厅、舞厅、桑拿、音响、车辆维修等项目以及出租方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00元/㎡。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每平米月租金底价。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8.5年(含免租期5个月),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从第三租赁年度开始,月租金在上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3%。

7、免租期:项目免租期为5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此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转账支付该季度租金。

9、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押金为三个月租金,押金随租金递增,首期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报名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存在不良记录的,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列入建发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竞租时的承诺,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不得将场地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给第三方,不得以合作经营的名义变相转租、分租场地。

2、承租方为非国有企业性质的法人主体,参与本项目的租赁,必须由该法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签订《保证合同》。

3、鉴于出租方承担政务接待任务,因政务接待或政府交办任务等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相应营业调整,不得影响出租方执行政务接待或政府交办任务,除非政府要求停业的,否则该期间对承租方经营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包括租金减免)。

4、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拍卖

五、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六、公告期限: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自动终结)。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7:00时。竞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日2025年2月14日17:00时之前汇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竞租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须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

竞租人登录“第四产权”网站:http://www.dscq.com/进入项目详情页查看项目详情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竞租人报名必须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报名须知》、《申请人承诺》、《风险提示》”、核对报名信息、点击“提交报名”;竞租人点击“将付款信息发送至手机”后可收到一条包含8位付款识别码及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短信。竞租人按照短信中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任一栏内须填写“8位付款识别码”

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视为竞租人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经确认竞价保证金到账的竞租人,到拍卖公司签署竞租文件,了解拍卖规则,领取有关竞租资料,并办理竞租确认手续。  

八、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