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
| 编号 | FC00025841 | 
|---|---|
| 名称 | 2024.2.22闽清竞租公告2 |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1-26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2-20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
| 发布机构 | 港口集团 | 
竞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基本情况 |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7号闽清客运站主站房二层(含一层东三店面1间)建筑面积:734.29㎡五年期租赁权 | 
| 产权状况 | 土地证号:闽国用(2013)第00026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梅房权证M字第1100914号 | 
| 实物状况 | 闲置 | 
| 资产明细清单 | 详见物品移交清单 | 
| 租赁物瑕疵 | / | 
| 租赁用途 | 非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 
| 租赁期限 | 五年 | 
| 免租装修期 | 2个月 | 
| 租金收缴方式 | 月缴 | 
| 水电及物业费 | 出租方代收代缴 |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22000元/月,租金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 履约保证金 | 最后一年月租金三倍 | 
| 竞价方式 | 增价式拍卖 | 
| 承租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港口集团系统内无诉讼和不良信誉记录的个人或企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 优先权情况 | / | 
| 其他情况说明 | 竞租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向工商、卫生、消防、环保等部门了解、咨询经营业务所需办理有关的证照手续,竞得后不得因不可办理有关证照手续为由违约。竞租人在竞价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现场状况无异议。 |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3.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从拍卖之日起计。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若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出租方有权推迟或终止签约,直至争议解决。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状》,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4年1月26日— 2024年2月20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 名: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1402 0237 0960 0006 841
开 户 行:工行福州市方圆分理处
四、拍卖会时间:
2024年2月22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拍卖厅举行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0591-87879996、87819755
七、监督电话:0591-22982646
八、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8号利嘉大广场(东方百货西塔楼)l座1906单元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2024.1.26